你在美身份证明材料(含历年IAP-66或I-20表复印件)和说明你目前学习或工作情况的材料(如导师证明信或美方聘书复印件等)。
所持护照原件、二寸免冠护照照片二张、换照费48美元(含成本费40美元,回邮服务费5美元、邮费3美元),如回邮需办特快专递,则请另加14美元。请寄Money Order,收款单位请写‘ ChineseConsulate’。
如你未曾在我组报到登记过,还需补填《留学人员登记表》。如你是公派直接来美、并在其他领区学习的留学人员或公派去其他国家的留学人员,后自行转入我领区,请致函原所在国(地区)我使(领)馆教育处(组),将你的有关材料转至我组,然后再办理换照手续。
一、办理公证、认证、护照、签证、婚姻关系、单身证明等事宜请到领馆签证组http://sanfrancisco.china-consulate.org/chn/qianzhen/default.htm办理。
二、关于已入外籍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办理多次、长期入境签证事宜
1、通过旧金山总领馆教育组、签证组申请办理,申请人条件和申办程序如下:
1)、申请人条件: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并在美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以上职位,或在公司企业担任高级管理、技术职务,需经常赴华开展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研发、投资创办企业等活动的海外留学人才;
2)、申请人向旧金山总领馆教育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二至五年长期签证候选人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及护照复印件、海外留学证明材料(IAP-66、I-20表等)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与国内合作交流来往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寄教育组
3)、教育组、签证组审核上述材料并报国内有关部门审定。
4)、教育组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通过国内合作、交流或任职单位办理,申请人条件和申办程序如下:
1)、申请者应为下述人员:
a、被我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聘为校级领导职务的、正副教授或研究员(含特聘、讲座、名誉、客座等)的、海外专家的已入外籍的留学人才;
b、与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签有一年以上执行其他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合作协议需经常回国的已入外籍的留学人才;
c、在国内企业或在国内本人创办的公司内担任高级管理(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已入外籍的留学人才;
d、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与国外签署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协议的已入外籍的留学人才;
e、来华投资数额为在本地投资额中上线的已入外籍的留学人才;
f、赴西部地区从事教学、科研、创办企业等为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的已入外籍的留学人才。
2)、向教育组申请出具《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 :
a、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国外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本人在美简历一份;
b、提供国内有关部门(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证明信或邀请函复印件(须注明起止日期),长江计划特聘教授提供聘书复印件;
c、将上述材料一并寄至我组,请附回邮信封;
d、教育处审核、出具《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3)、申请者应在境内任职单位填写《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海外留学人才身份审核表》,提交护照资料页、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的复印件。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将上述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教育厅(教委)审核。后者应于一周之内签署审核意见,然后将上述材料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将上述材料送留学服务中心。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接到上述材料后,于一周之内对材料进行核实,并在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审批同意后,为申请人办理《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海外留学人才身份确认函》。
5)、上述人员持有效普通护照及相关证明和确认函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长期多次签证、居留手续。
6)、联系办法:
a、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国留学工作处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编:100816
电话:0086-10-66096751、66023987
传真:0086-10-66013647
b、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投资处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 邮编:100083
电话:0086-10-82303956、82301006-205
传真:0086-10-82303956
三、关于一年多次入境签证事宜
已入外籍留学人才申办一年多次入境签证,请填写 申请一年多次入境签证留学人员情况表 ,并提供个人简历 、海外留学证明材料(IAP-66、I-20表等)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与国内合作交流来往的证明材料,联同《签证申请表》、护照以及签证费寄教育组有关领事办理。
四、持因公护照留学人员办理换发因私护照手续
向教育组领取并填写 《留学人员因公护照更换申请表》、《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申请报告》、《换领因私普通护照申请表》提供原派出单位同意函或已与原派出单位结清经济等关系的证明。你在美身份证明材料(含历年IAP-66或I-20表复印件)和说明你目前学习或工作情况的材料(如导师证明信或美方聘书复印件等)。所持护照原件、二寸免冠护照照片二张、换照费48美元(含成本费40美元,回邮服务费5美元、邮费3美元),如回邮需办特快专递,则请另加14美元。请寄Money Order,收款单位请写‘ ChineseConsulate’。
如你未曾在我组报到登记过,还需补填《留学人员登记表》。如你是公派直接来美、并在其他领区学习的留学人员或公派去其他国家的留学人员,后自行转入我领区,请致函原所在国(地区)我使(领)馆教育处(组),将你的有关材料转至我组,然后再办理换照手续。
以上材料备齐后邮寄我组或与我组主管领事预约后来我组办理。一般情况下,你可以在三周左右收到新发护照和已注销的旧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