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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00 Postal address: Education Office, 1450 Laguna St. San Francisco, CA 9411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点击见教育组人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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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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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部属各高等学校,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吸引、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强校,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经商财政部同意,我部决定启动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现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校实际,认真贯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教 育 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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